退货政策
- 顾客于网上成功订购后,如所订购的产品出现库存不足的情况下,本公司有权主动取消订单及退还订金款项,本公司对此情况不作额外的赔偿。
- 若顾客收到损坏货品,请于收到货品7天内,致电或电邮方式通知晶之缘顾客服务部。
- 若顾客收货7天后才通知本公司有关退换货事宜,本公司有权拒绝顾客的要求。
- 有关损坏的商品:若为买方事后所造成之损坏,或原本于图片当中已展示出之瑕疵或特征,均不列入此范围内。
- 本公司恕不接受一些理由如款式不合心意、大小尺寸不合、货品实物与照片之颜色出现差异等等作为退换货之理由。
- 凡顾客直接当面交收的货品,本公司恕不接受退换货。
- 除非顾客提出充分理据,否则本公司恕不接受退款。
- 在取得本公司同意后,本公司会通知顾客退回货品,而退回时邮寄费用将由买方负责。
- 邮寄带有风险,货品如寄回途中再有额外损毁,本公司恕不负责。
- 所有未经授权的退换货,本公司一律不会处理。